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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堵”路上 城市交通需要“谋定而动”

《南华早报》2010年10月2日电文转述世界银行资深交通问题专家肖米克·梅恩迪拉塔的观点时报告说:北京国贸地铁站一带,步行10分钟的路程半径内,有6.52万个工作地点,伦敦地铁10分钟和20分钟路程半径的范围内,工作地点的数量比北京国贸要多出一倍;

纽约市中心,地铁附近20分钟路程半径内的工作地点是174万个,是北京的11倍;从纽约市中心地铁站步行20分钟可抵达商业区为52.2万平方米,伦敦是10.6万平方米,北京的CBD仅为1.5万平方米;

在国贸地铁站,如果你走错一个出口,回到正确的出口需要至少10分钟的时间;同样,据相关研究显示,北京西单与曼哈顿的开发密度相比,工作岗位是22万对118万个,商业面积是190万对3288万平方米,分别是1:5和1:17的密度比。

北京现在有500万辆机动车,总面积1.6万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约1400平方公里,而美国的洛杉矶,市区总面积1302平方公里,拥有机动车1200万辆。从数据上可以看出,我们的密度,似乎并不应该让我们“举步维艰”啊?!

二、盲人摸象与科学定义

就道路交通拥堵与治理对策而言,盲人摸象是个非常贴切的描述,因为大家摸到的都是“象”,但不科学地进行定义时,怎么也不是“象”。换句话说,面对拥堵,科学定义,是我们应该第一步尝试的工作。

那么,我们今天有对“拥堵”的科学定义吗?在百度上搜索“交通拥堵的定义”,这个问题不难回答:没有!

例如,在大城市里,在一个交叉口前,等候两段红绿灯变化间隔,大家不会认为堵车,而在小城市里,这种等候,就会很难接受了。所以,我国的“畅通工程”评价指标里,多了个“路口信号等候间隔不能超过3段”的指标来定义拥堵,但象北京这样的大城市,3段等候似乎太普遍了,于是等候5段才能定义为“堵”。

这个貌似简单的角度和观察,其实对于我们探讨治堵的对策,是有重大意义的。正所谓对症下药,如果连症状都搞不清,怎么配药呢?信号灯等候时间长,路口前过不去,就是拥堵了吗?这是我们要找到的那个“象”吗?

为了能有效治理拥堵,我们首先需要完成的,就是建立对拥堵的真正科学的定义。首先,我们要依托道路交通管理技术的基础理论体系,先明确以下几个非常重要的观点:

1、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首要任务是实现人和货物的安全运送;2、安全运送的手段要求效率和更优化的投入产出比,也就是道路资源的更合理占用;3、一个城市的道路交通资源,首要的服务对象是本地居民和货物的运送需求,本地交通出行和通勤出行是最主要的交通内容;4、衡量道路交通运送效率的首要指标,是社会出行时间总量和社会通勤时间总量;对居民影响最大的,是人均通勤时间。

所谓通勤交通,就是当地居民上下班路上的交通行为(一般以上班时长为基础计算),而总量,就是受统计人群的通勤时间总和。美国的交通管理专家,在上个世纪60年代就已经提出,美国人的单程通勤时间承受范围是30分钟之内,1968年,美国人均的这个时间是约22分钟多,到2008年,美国的全美人均通勤时间约28分钟,40多年间,这个数字只增加了几分钟,这个数字,在大城市有所放大,会增加到42-4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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