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投诉
订阅
纠错
加入自媒体

奥运泳赛风波不断,反观大众泳池安全你知多少?

  里约奥运正在火热进行中。不知是因为运动员身材健美之故,还是天气炎热之故,今年的水上赛事尤其是各类游泳比赛对比其它赛事受到了更多的关注。不过与奥运赛前对里约安防的担忧一致,赛场上、泳池中果然出现了大大小小的“事件”,比如一汪“碧池”事件,比如游泳装备被窃事件,着实远在祖国的我们为奥运选手们捏了一把汗。

  视线回到我们国内,盛夏仍在继续,炎热的气候一次一次把人们从家中赶到海边、江边和泳池中。那么我们普通大众的泳池安全,你又了解多少呢?

  需要知道的是,游泳池经营已经被国家体育总局定为4个高危险性体育经营项目之一。专业运动员们自然对于体育设施以及注意事项了然在胸,极少出现危机生命的大型事故。但对普通大众来说,泳池设施与人员配备是否规范、是否合格,很多时候上都关系到参与人员的人身安全。

  安全设施需确保配套齐全

  2013年5月,国家体育总局“17号令”实施后,游泳池经营也实行了许可证制度,对外营业的游泳池需进行登记管理。游泳池经营者对游泳池配套设施进行统计,然后上报,进行申请营业,体育局将上报材料进行核实,并与国家标准进行比对。因此,只有符合标准的游泳池才能在行政服务中心申领行政许可证书,并在营业期间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典型的游泳池会分为两个区域,儿童区和成人区。为了保障安全,应根据泳池区域大小设置一定数量的观察台,每个观察台配备一名救生员,并且做到每名救生员配备了“一杆、一线、一圈”,即一根长约5米的救生杆,一根两米长、绑在救生杆上的粗绳和一个绑在绳上的游泳圈。确保在游客溺水地点距离救生员较近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用救生杆进行救助,更加节省时间。

  此外,基本的救生衣、救生圈、急求药品、氧气袋等皆一应俱全。同时,游泳池应设置专门的急救室,常用药品齐全,能够较快的对溺水者进行简单的救治。

  水质方面,疾控中心应会对游泳池的水质进行不定期检测,一旦发现问题,立马暂停营业。因此游泳池工作人员需要懂得定期自行对池水进行抽取检测,根据水质情况及时采取适当措施。

  另外,由于夜晚也是游泳的高峰期,管理方需要在泳池附近安装照明大灯,并对应增加救生员数量或提高救生员巡查意识,以确保游客的生命安全。

  最后关于救生员的素质也是关系到泳池安全的一个重要方面。通常的情况是擅长游泳并且愿意从事救生员工作的人大多文化水平过不了关;而部分文化成绩过关的人,游泳技术又达不到要求。因此救生员资格考试中严格审查的理论和实践两个部分,也成为救生员达标与否的重要衡量指标。对于泳池场所的管理方来说,对救生员资质的审查,也是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重中之重。

  “游”客安全知识需自己掌握

  除了泳池管理方面的严格执行,游客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与知识水平也需要提高。如果缺少安全知识或者放松警惕,同样极易导致危险的发生。

  首先,前往游泳池游泳时,先要仔细阅读安全警示牌上的内容。患有高血压、心脏疾病和皮肤性传染病的患者将不允许进入游泳池游泳,以免发生意外。

  另外在饱食或空腹、甚至醉酒后,也同样不适合进行游泳运动。同时,游泳前的热身运动必不可少,以防止抽筋。一些无视安全的嬉戏打闹行为或者浅水区的跳水动作,也需要游客自觉去避免。

  许多令人扼腕的儿童溺水事件也提醒看护者要全程提高警惕,因为片刻的疏忽将导致一生的自责。

  同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游客可以通过参加培训等途径来提高救援能力以及急救知识等,可以最大程度保障自己与家人的安全。

  安全意识胜于安全规范

  奥运赛场上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但到了大众游泳场地,则应一切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泳池管理方的人员专业度、设备是否齐全以及管理是否规范,只是对于通常情形下的安全保障,欲将运动、娱乐当中的风险降至最低,其实更需游客加强对自身安全意识的提高。

声明: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OFweek观点。刊用本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翻译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发表评论

0条评论,0人参与

请输入评论内容...

请输入评论/评论长度6~500个字

您提交的评论过于频繁,请输入验证码继续

暂无评论

暂无评论

安防 猎头职位 更多
文章纠错
x
*文字标题:
*纠错内容:
联系邮箱:
*验 证 码: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2758号